(一)企业自评。企业按属地原则自愿登录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平台 ( https://zjtx.miit.gov.cn/,下称培育平台),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完成自评,并作出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
(二)县级初审。县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照评价标准,对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并在培育平台提交初审意见,若县级账户未提交初审意见,则市级账户无法操作审核。
(三)市级复审。市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照评价标准,对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复审和实地核查,并对企业合规经营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后,在培育平台提交审核意见,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向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推荐报送。
(四)区级公告。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对市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推荐报送企业的自评信息及相关佐证材料进行汇总审核,确定公示名单。公示无异议的,公告为自治区创新型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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